时间:2024-11-27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凡与张守玉遗留的江苏省无锡市清扬新村187号603室的房产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携身份资料及相关证明前往无锡市锡城公证处主张权利。逾期无人主张权利的,我处将依法出具公证书。
联系人:无锡市锡城公证处 黄容芳,电话:82712552。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责编:无锡市锡城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