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丽华遗产继承事的通告
时间:2024-09-3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凡与周丽华遗留的江苏省无锡市南下塘花园弄18号、江苏省无锡市花园弄17-1(1幢、2幢)、江苏省无锡市五姓巷12-502、江苏省无锡市时代上河苑27-9-912的房产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携身份资料及相关证明前往无锡市锡城公证处主张权利。逾期无人主张权利的,我处将依法出具公证文书。
联系人:无锡市锡城公证处黄容芳,电话:8271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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