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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荣娣遗产继承事宜的通告

时间:2024-07-02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遗嘱受益人周艳于2023年6月7日依据公证遗嘱向我处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接受遗赠人张荣娣所遗留的无锡市新吴区长欣公寓107号301室的房产份额。请与该房产份额有利害关系或持有其他有效遗嘱的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携身份资料及相关证明前往无锡市锡城公证处主张权利。逾期无人主张权利的,我处将依法出具公证文书。
   联系人:无锡市锡城公证处惠山办证点 张亚
   联系电话:827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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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无锡市锡城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