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网站公告

关于尹洪宝、龚阿三遗产继承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3-08-28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遗嘱受益人尹明生于2023年8月21日依据公证遗嘱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请与立遗嘱人尹洪宝、龚阿三所遗留的无锡市梁溪区惠峰新村7-103房屋有利害关系或持有尹洪宝、龚阿三其他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身份资料及相关证明前往无锡市锡城公证处主张权利。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虽主张但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我处将依法出具公证书。
   联系人:无锡市锡城公证处城中办证点 施珂芸
   联系电话:0510-82712675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责编:无锡市锡城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