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尹洪宝、龚阿三遗产继承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3-08-28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遗嘱受益人尹明生于2023年8月21日依据公证遗嘱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请与立遗嘱人尹洪宝、龚阿三所遗留的无锡市梁溪区惠峰新村7-103房屋有利害关系或持有尹洪宝、龚阿三其他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身份资料及相关证明前往无锡市锡城公证处主张权利。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虽主张但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我处将依法出具公证书。
联系人:无锡市锡城公证处城中办证点 施珂芸
联系电话:0510-8271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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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无锡市锡城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