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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玲凤遗产继承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3-03-29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遗嘱受益人胡银月于2023年3月9日依据公证遗嘱向我处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请与遗赠人唐玲凤所遗留的无锡市惠山区前洲镇前洲村南三房三幢11号房屋中的份额有利害关系或持有其他有效遗嘱的人员,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携身份资料及相关证明前往无锡市锡城公证处主张权利。逾期无人主张权利的,我处将依法出具公证文书。

  联系人:无锡市锡城公证处惠山办证点 

  张亚联系电话:827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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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无锡市锡城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