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督公证
时间:2014-09-22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公证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
二、公证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现场监督的证明材料。
1、拍卖提供拍卖委托协议、拍卖公告、拍卖规则、竞买登记信息、拍卖师的资格证书等证明
2、招投标提供招标项目批准证书(立项证书、规划许可)、招标公告、评标规则、投标人登记信息等证明。
3、竞买提供竞买公告(或竞买邀请函)、竞买实施细则、竞买人报名表、承诺书、报名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现场竞争规则等证明。
4、抽奖提供抽奖活动的规制、方案和有关公告、广告等证明。
其他说明:
1、外国公民提供护照全本、(居留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责编:无锡市锡城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