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办保全证据的公证
时间:2014-09-22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二、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据保全涉及保全对象的有关证明。例如涉及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涉及商标的提供商标权证;
四、申请人与保全的事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证明。如合同、权利证书、委托书等。
其他说明:
1、证据保全的种类主要有(一)对书证、物证的保全;(二)对视听资料的保全;(三)对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的保全;(四)对行为过程和事实的保全。
2、保全的方式主要是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涉及专业问题的由专业人员进行。
3、申请人应当有能力控制证据保全现场的局面,防止矛盾激化。
4、申请人应与公证员当面沟通,根据保全的内容拟定保全方式,约定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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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无锡市锡城公证处